第七百八十三章 新十一条(一)(2/2)

年的条陈加细、加精,时机一道一举拿下这个藏污纳垢,对百姓敲骨吸髓的组织。

并详细阐述了他的是一条主张:一是青壮年僧尼不婚不嫁,以致减损户口。这是“违天地之化,背阴阳之道”,“请僧尼六十以下简令作丁,则兵强农劝”,有利于国计民生。

二是西域诸国兵员虽少,皆得绍其王业,据其土地,自相征伐,屠戮人国,今大唐丁壮僧尼达数十万之众,应以防其不测,避免重蹈汉末之覆辙。楚虽三户能亡秦,这话用在fo门身上也算恰如其分,上千寺院,百万信徒,黄巾之乱就在眼前。

三是fo教“广致精舍,甲第当衢,虚费金帛”,着以诸州县“减省寺塔,则民安国治”。并请将寺舍分给“孤老贫民,无宅义士”,规定三万户的州设置一寺,胡僧二人,“草堂土塔,以安经像”,并销毁铜铁像,不得更铸,以保证货币流通顺畅。

朝廷每年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开采铜矿,铸造钱币,就是为了便民流通,可到了最后,得了便宜的只是那些和尚。铸造fo像、经匾,肆无忌惮的破坏国家的货币制度,迫使朝廷周而复始的投入,早晚落得国库空虚,百姓困苦,肥的只能是他们这些好吃懒做之徒。

四是让僧尼“衣布省斋,则贫人不饥,蚕无横死者”,不让僧尼挥霍浪费。五是禁止僧尼拥有过多的财产,“断僧尼崌贮则百姓丰满,将士皆富,礼佛不得尊豪,设斋不得富贵”。

这两点说的僧侣生活靡费,小寺者一人年需耗尽一五口之家一年的口粮,大寺者不输于皇亲国戚。傅奕知道自贞观初,太子入主东宫之后在享乐方面很是克制,不看舞蹈、不享音律,食不过四菜一汤,于国家有功的储君尚且如此节俭,他们这些只会叨咕几句梵文的家伙,凭什么如此享乐呢!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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